1.犯罪前科不能被消除,犯罪前科是指一个人曾经承担过刑事责任的经历。
2.根据《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3.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其相关犯罪记录非经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犯罪时未成年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可以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1.对于未成年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其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3.除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查询该记录,这样既能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权益,又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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