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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口头辞职不让走要我交接

2021-12-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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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生活中工作单位试用期口头辞职不让走要我交接怎么办?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可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口头辞职不让走要我交接

  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

  张某大专毕业后,和一家物流企业 口头约定,在该公司试用三个月,一次性发薪1200元,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就业合同。考虑到现在的就业形势,张某来到这家公司做文秘兼市场策划。为了给用人单位一个好印象,他几乎每天都是最先来到办公室,打开水、拖地,然后再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为了尽早熟悉业务、把工作做好,起早贪黑,不辞辛苦。张某的勤奋和好学博得了同事的好感,张某心里暗暗高兴。但就在试用期将满时,公司负责人明确告诉张某,由于他是大专生,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公司决定终止与他的口头协议,并说终止协议的责任方在张某,所以公司没有义务支付张某两个多月的“劳务费”。

  “口头约定”只是一种口头承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作为劳动者,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必须认清,用工单位不与新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其次,如果你已经陷进“口头约定”的陷阱,现在赶紧向企业雇主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最后,如果你不幸已经中了“口头约定”的圈套,试用期满了既得不到企业应付给的薪水,还转不了正,为了挽回你的个人损失,不让企业雇主的“剥削”黑心得逞,你就要用相关的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权益。

  作为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试用期口头辞职不让走

  二、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

  其中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面没有规定必须书面。

  三、口头约定试用期是否有效?

  根据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因此只有口头约定或者其他形式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面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是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独书面约定试用期,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留意试用期是否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安排: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到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到3年的,试用期限不能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试用期口头辞职不让走要我交接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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