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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

2021-12-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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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看重,申请专利权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不具备专利要求的人也跑去申请专利,相关部门在审批的时候也可能会有遗漏。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

  二、宣告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

  (二)本条在第一款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同时,又在第二款中,规定了对几种情形不具有追溯力,包括:

  1、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专利权人以他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人民法院根据当时尚属有效的专利权,作出有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并已执行的,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对该项已作出并已执行的判决、裁定,不具有溯及力。依判决、裁定侵犯专利权而给予的侵权损害赔偿,当事人不得请求返还。

  2、对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因侵犯专利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期满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已经履行的,或者已经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其后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没有追溯力。

  3、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对因履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而支付的专利使用费或者因履行专利权转让合同而支付的转让费,当事人都不得请求返还。

  三、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提出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不服则不能提出复议,如对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不服不能申请复议。

  一般来说,专利无效宣告对于专利人来说绝对不是好事,会给专利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专利人在申请专利时要十分的慎重。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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