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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2021-12-1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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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劳动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的时间是在工作过程中的话,那么公司是需要给员工一定的医疗期的,但是公司如果想在医疗期满后结束劳动合同可以吗?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用人单位有权与医疗期满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程序上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发给一个月的代通金。

  同时,该条规定也隐含了这样一个意思: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第一天应当到单位报到上班,因为只有这样单位才能知道劳动者能否从事原工作、以决定是否对其调整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处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的第一天务必到单位报到;否则,单位可以将此视为旷工,从而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将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后怎么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医疗期满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医疗补助费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除了规定经济补偿金外,还规定了医疗补助费,发放标准是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对于患重病和绝症的劳动者还应当分别加付50%和100%。

  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第二条对医疗补助费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对于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作为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劳动者,则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

  劳动者患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十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残疾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是处于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轻易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过了医疗期,在支付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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