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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识错误分类

2021-12-1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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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情的事实是怎么样的,在刑事案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错误的认识会让无辜的人蒙冤,那么事实认识错误分类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事实认识错误分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事实认识错误分类

  所谓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所认识、所意欲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客观事实不一致,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认识错误分类

  二、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情况有哪些

  (一)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如行为人在行为时,误把甲认为是乙而对其实施杀害行为。这种对体现相同社会关系的具体目标的错误认识,并没有使行为人罪过的内容发生改变,所以行为人仍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二)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比如,行为人意图盗窃办公室的一般财物,却到值班室将枪支作为一般财物加以盗窃。对于这种错误,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认定犯罪性质,即行为人以盗窃一般财物的故意实施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

  (三)误将犯罪对象作为非犯罪对象加以侵害。比如,行为人误以人为兽而实施杀伤行为。对于这种错误,由于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不是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四)误将非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加以侵害。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但在黑夜中将牲畜误认为是甲而加以杀害。对于此种错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由于认识错误而未得逞,因而构成犯罪未遂。

  三、事实认识错误形式

  一是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二是客体的认识错误;

  三是对象的认识错误;

  四是打击错误(或行为偏差);

  五是手段、工具的认识错误。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事实认识错误分类的相关知识,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以及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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