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一)书面申请;
(二)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职业状况承诺书;
(六)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七)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八)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九)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办理药店手续不需要学历,要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食药监批准。主要是要执业医师挂牌。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四)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一般来说,药店如果要申请营业执照首先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去工商局申请,部门是要经过审核的,当中应该要想好店名这些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无证经营药品会受到什么处罚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