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人不能做担保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合同的订立必须依照《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1.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需要具备特定的资格条件。首先,他们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此外,担保人还需要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6.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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