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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

2021-12-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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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很多的企业员工可能会有很多的亲属要赡养,其中包括父母,子女,如果企业员工在去世之后那么父母子女很可能就没有生活来源,这个时候生活比较困难,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申请遗属补助,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三)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 

  二、遗属补助人员包括哪些人

  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如果我们要想要申请遗属补助的话,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父母,在退休之后失去劳动能力可以进行申请,如果是子女或者弟妹在还没有满16周岁,正在学习的时候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申请。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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