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尚不能在外地使用。
虽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开始实施,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问题。
但该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而医保卡的使用仍然仅限于投保地。
不过,随着政策的推进,医保卡异地使用的实现也指日可待。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问题。
这一政策将为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提供极大的便利,省去了回原参保地报销的繁琐流程。
年底前,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如果您的医保卡不慎丢失,应立即拨打医保自助语音电话12333进行挂失。
(1)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15天。
(2)在有效期内,您还需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在15日后自动解除。
2.完成书面挂失后,您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金融功能的书面挂失。
3.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引,持《当地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补办。
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小心保管个人证件和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您在使用医保卡时,如有其他疑问或困惑,请随时联系法律小助手找法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帮助您解决法律难题,让您在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