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伤情鉴定医院出什么材料

2021-12-08 13: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其实在生活中的一些打架行为的话也是需要对于伤情进行一些鉴定的,通常在相关的部门进行调解的时候因为对于赔偿的事宜谈不拢的情况下肯定只有出具鉴定证书之后才能更合理合法。那么,伤情鉴定医院出什么材料?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伤情鉴定医院出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一)入院记录;(二)出院记录;(三)出院小结;(四)病历本;(五)诊断证明书;(六)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七)交通事故认定书;(八)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伤情鉴定医院出什么材料

  二、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

  《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一)入院记录。

  (二)出院记录。

  (三)出院小结。

  (四)病历本。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

  (六)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

  (八)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九)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伤情鉴定医院出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482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