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2.它反映了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3.在调解成功的情况下,它将成为赔偿责任和金额的法律依据。
赔偿调解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首部应包括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及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
1.正文应包括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和协议内容。
2.尾部则需各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办案人姓名和制作年月日。
在书写过程中,要注意简明扼要地描述事故经过,准确认定责任,并清晰地表述赔偿项目和金额。
在制作赔偿调解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事故经过的叙述要简要明了,线索清晰;
2.事故责任认定要科学、合理,认定的依据与认定责任要因果相关,互为关联;
3.协议内容要条理清晰,易于履行,用语要精要恰切,不能含糊不清。
在调解过程中,如有人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则不予调解。调解书生效后,应按照调解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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