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二)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三)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四)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五)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精神伤残鉴定申请;
(二)由法院指定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对申请人进行精神鉴定;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四)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五)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六)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目前,我国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采用“三分法”,即重伤害、轻伤害、轻微伤害。
(一)重伤害是精神障碍致使精神疾病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或缺乏劳动或学习能力,或精神障碍表现为经常性的危险或冲动行为,需要监护者,如颅脑创伤所致智力、记忆、精神病性障碍及继发脑损伤的癫痫性精神障碍等。
(二)轻伤害是只精神障碍严重影响伤病者的职业劳动或学习能力。
(三)轻微伤害是指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害,但对伤病者的职业劳动或学习能力确有一定影响。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精神鉴定需什么材料的内容,进行鉴定之后,申请人是需要依法提交相关的鉴定材料的,鉴定机构受理之后是会按照法定的标准来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