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如款项来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针对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且装修款项支付是在夫妻登记结婚之前,则该笔款项及日后的装修折旧价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是房产所有一方支付的装修款则不应予以分割,如是另一方支付的,则应按照折旧价款予以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父母出资装修时没有表示出资款是借款,那么应当视为是赠与。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外。
综上所述,一般来讲,如款项来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针对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且装修款项支付是在夫妻登记结婚之前,则该笔款项及日后的装修折旧价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装修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