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是五千,超过五千部分的个人所得才需要根据对应税率缴纳个税。个人所得税不能抵房贷,但是房贷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抵扣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分析: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为5000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得不能抵扣房贷。但对于个人房贷利息是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房贷利息抵个税,是指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房贷利息后,再缴纳个税。这样纳税金额的基数就变小了,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应的少了。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按照现在的个税政策来算,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十)97.42元,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
相比于购买普通住宅的购房者,这条政策对于购买高档住宅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人群减负效果更佳明显。
新版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三险一金(广州是五险一金) - 免征额(5000元)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还在确定中。
假设A工资税前收入是10000元,五险一金(按广州来算)是1000元,
按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计算,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0=4000元。
参照新版税率表,即在3000-12000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税额=4000*10%-210=190元。
实发工资=10000-1000-190=8810元。
找法网提醒您,个人合伙企业是需要依法缴纳税务的,但是合伙企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而只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