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

2021-12-22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针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员,应如何撰写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提供规范的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以供您参考。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X地,经常居住地X镇,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现羁押于X看守所。

  被告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X地,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现羁押于X看守所。

  被告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X地,私营业主,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现羁押于X看守所。

  诉讼请求:

  1、依法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XXX、XXX的刑事责任,并对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XXX、XXX连带赔偿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元。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XXX、XXX在X镇西商苑“自家居”旅馆门口附近因琐事与原告人等人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人XXX、XXX使用匕首、菜刀等凶器将原告人等人捅伤。经鉴定原告人的伤情为重伤乙级,伤残为九级。

  鉴于上述事实,原告人认为,被告人XXX、XXX因琐事发生冲突,便无视国家法律,胆大妄为,故意伤害原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情节恶劣,危害严重,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对造成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原告人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为“物质损失”、“经济损失”。

  (一)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属赔偿的范围。直接物质损失是指因犯罪行为必然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已经遭爱的实际损失,也包括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而因犯罪行为可能带来的物质损失是间接物质损失。直接物质损失主要有五类:

  1、因犯罪行为直接损毁的财物;

  2、用于被害人本身的费用。如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就医交通费、残疾用具费;

  3、因陪护被害人或料理被害人死亡后果而产生的费用。如陪护人员的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车船费,运尸费,丧葬费,亲属的奔丧费等;

  4、原由被害人抚养和赡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补助。

  (二)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不属附带民事赔偿的范畴。一般不支持被害人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害人因容貌、肢体等残损导致婚姻、就业、生活等困难而遭受终身精神痛苦的,在赔偿人身损害时可一并考虑精神损失情况,但不宜单独判令赔偿精神损失。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他们只是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原告人仍然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明确的被告人。最高法院《解释》第86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以及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24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