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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转破产需要什么材料呢

2021-11-2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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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的生活实践中,会遇到执行难或者甚至是不能执行的情形,这往往会让当事人难以接受,在法院执行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还可能需要进行执行转破产程序,那么执行转破产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执行转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执行转破产程序,即指在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执行法院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具备破产原因的,经申请当事人之一同意,裁定中止执行并将案件移送相应有管辖权法院,从而由个别清偿转入债权人集中公平清偿的程序。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机制的创新,是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的制度设计。

  二、执行转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三、执行转破产向哪个部门提出

  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四、执行转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执行转破产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执行转破产程序是由人民法院提出的,一般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的企业具有破产条件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转破产程序,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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