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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哪些

2021-11-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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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更好的控制成本,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了解,是需要依法进行预算审计的,进行预算审计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是需要专业的团队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的,那么,预算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预算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哪些

  审计方式是审计部门在审计实施中所采取的组织形式。通常采取的审计方式主要包括:就地审计、报送审计、驻在审计、派出审计、巡回审计、轮回审计、联合审计等审计方式。在特殊情况下,还可采取委托审计、授权审计、专程审计、审计调查, 以及组织自查和联审互查等方式。

预算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哪些

  二、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一)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二)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

  (三)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曰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

  (四)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五)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六)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七)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20%。

  三、工程审计的主要内容

  工程立项及执行情况。审查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项目建设是否按基建程序进行,是否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有无随意超标准或超概算建设的行为。审查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及资金拔付与使用情况,主要审查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按规定留足工程尾款与质保金,是否有挪用资金问题。

  项目投资的建设成本。审核工程竣工图是否与实物相符,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费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乱计或虚列成本,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高套定额取费等。

  审查工程“五制”执行情况,特别是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合同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程序进行,其是否合规、有效。

  交付使用资产审计。审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有无虚交资产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投资效益情况。评审投资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营销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项目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预算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哪些的内容,进行预算审计的时候可以选择多种方式,作为审计部门是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进行选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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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预算审计和决算审计能是同一家机构吗,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  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开户行保函。  (二)招标申请  1、时间  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  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五)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六)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宣布发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  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  8、其它有关事项;  9、宣布会议结束。  (八)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  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  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九)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  2、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  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  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宣读标底;  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  (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  (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9、宣布复会: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0、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11、宣布会议结束。  (十)填写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  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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