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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怎么请产假

2021-11-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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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为医院的职工是需要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的,也需要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如果医院的员工怀孕需要生产了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申请休息产假,那么,医院职工怎么请产假?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医院职工怎么请产假

  产假是法定假,一是向用人单位提出正当申请,二是须凭医院或计生服务机关的出据出生证明享受产假。

医院职工怎么请产假

  二、男职工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一)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二)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三、产假工资怎么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法律规定有两层意思:

  (一)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发放工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向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在实际操作具体来讲:如果职工产假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职工领取生育津贴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补发给员工;如果职工的产假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的,则按照生育津贴发放。

  (二)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企业应当按照女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的工资数额应比照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的数额,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额低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差额补齐给员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院职工怎么请产假的内容,医院职工休产假也是需要出具医生的证明向医院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当批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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