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自离员工薪资如何核算

2021-11-12 13: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其实在沿海城市中的一些工厂也是会有一些新入职的员工每天抱怨工作太累,其实在工厂工作的话基本都是这样,反反复复习惯了就好了,所以新员工自离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那么,自离员工薪资如何核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离员工薪资如何核算

  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自离员工薪资如何核算 

  二、擅自离职工资怎么算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要求离职另谋职业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66号)规定,凡要求离职在城镇另谋职业的职工,经批准离职后,不发离职待遇。

  三、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罚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劳动者擅自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自离员工薪资如何核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员工私自离职的还是要发放工资,但是这样是无法享受到离职费待遇的,这是正式员工的情况,如果是实习员工,那么擅自离职也是可以的,擅自离职没有任何影响。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477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