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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休假怎么计算

2021-11-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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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基本权利还是能够得到法律的相关的保障的,那么对于员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员工带薪休假怎么计算,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员工带薪休假怎么计算

  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员工带薪休假怎么计算 

  二、辞职年休假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病假超过一定天数影响享受年休假。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自愿放弃休假的除外),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职工的带薪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员工带薪休假怎么计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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