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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保障需要什么证明

2021-11-1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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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很多东西都是需要证明的,没有证明有很多事情都做不了。那么,医疗期保障需要什么证明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期保障需要什么证明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期保障需要什么证明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需要院方的诊断证明和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明等证明材料才能够支持劳动者申请医疗期。

医疗期保障需要什么证明

     二、职工医疗期规定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一)连续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累计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医疗期结束。

  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

     三、医疗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

  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在医院开具医院病休证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医疗期保障需要什么证明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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