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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托书权限怎么写

2021-11-11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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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在面对一些法律诉讼时,由于自己对于法律的了解不够多等的原因,在这个时候,我们一般都是委托相关的人士来帮我们解决。那么,法院委托书权限怎么写?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院委托书权限怎么写

  (一)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应该写: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有权进行和解,有权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二、法院委托书授权范本

  法院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本

  委托人姓名:XXX

  受委托人姓名:XXX,性别,出生年月 ,住址: ,邮编: ,电话:

  现委托xxx在我与xxx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调查,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收调解,代为签署有效文书等。

  委托人:

  年月日

  附:

  委托事项和权限: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提起上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申请执行。

  三、委托书的作用

  委托书的作用是在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其某些权益时,划分受托人所具有的权限的范围。受托人在代理委托人行使其合法权益时必须在委托书所划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超出委托书所划分范围的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同时,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法院委托书权限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应该写: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有权进行和解,有权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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