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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权争夺法律程序

2021-11-05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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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很多夫妻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想要离婚,离婚的话最重要的就是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处理了,处理起来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那么离婚后抚养权争夺法律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离婚后抚养权争夺法律程序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取证技巧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离婚后抚养权争夺法律程序 

  二、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三、自愿变更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双方自愿变更抚养权是不需要办理的,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抚养权争夺法律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准备双方的经济等材料证明存在抚养的条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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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什么法律程序?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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