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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吊销医师执业吗

2021-10-3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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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国对各行各业的规范力度不断增强,许多行业都是需要执证上岗的,这样才能证明你有这个能力和资质从事这一行业,而对于在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人也是会依法吊销资格证。那么,异地可以吊销医师执业吗?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异地可以吊销医师执业吗

  邀请单位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医疗资格的单位,一般情况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行医人员超出其注册执业地点行医的,对于在此种情况下造成就医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的,要结合行医人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来认定,也要区分不同情况。然而、短缺。如果行为人无牟利目的。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必然是由于医疗设备简陋,等同于该机构的人员,如前所述不应认定为非法行医,卫生条件差等造成的,所以被邀请人应当视同为该医疗单位的医疗人员。对于实践当中出现的名医、专家被邀请到异地进行坐诊等,如果被邀请的人到没有医疗资格的机构坐诊,行医人主观上如果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自然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罪,就会吊销其医师执业证。

  二、吊销执业医师证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1、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 照规定报告的。

  (13)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执业医师证的概念

  执业医师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发放的,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绿色封面的证书)。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异地可以吊销医师执业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行医人员超出其注册执业地点行医的造成就医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的并且带有牟利性质的是会被吊销医师执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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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受到刑事处罚应当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是不是医师判缓刑也必须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累犯;  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4、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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