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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取消轻卡的营运证

2021-10-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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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很多的货车、大型的汽车都会选择去运输一些货物来经营,一般来说运输的话是需要按照要求来办理营运证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营运证是不够了解的。那么,什么时候取消轻卡的营运证?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时候取消轻卡的营运证

  蓝牌轻卡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的,是不需要营运证。这是在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取消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十条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修改为:“(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第二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什么时候取消轻卡的营运证 

  二、异地营运罚多少钱

  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责令提供真实情况外,视其具体情节,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审查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者经营条件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三)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三、营运证能异地办理吗

  车辆营运证一般不可以异地年审,但是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时候取消轻卡的营运证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轻卡一般是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的,是不需要营运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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