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怎样的?

2021-10-20 14: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现实中,开设一家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遇到经营不善时,一般会选择宣布破产,然后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这时要走一定流程清算的,而也接触到的一个优先权的问题,那么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种类,根据传统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以下四类:

  1、担保物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而成立的优先权;

  2、破产费用优先权,它是基于公有或共同费用等经济原因而成立的优先权;

  3、劳动债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存权而成立的优先权;

  4、税收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需要而成立的优先权。

  上述四类优先权的债权人依法都享有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第一类优先权,即担保物权优先权,是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上成立的优先权,称为特别优先权;后三类优先权,是就债务人不特定的总财产上成立的优先权,称为一般优先权。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怎样的?

  二、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当然,如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或者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或和解被废止

  1、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做出破产宣告前,债务人请求和解的,如果法院驳回债务人的和解申请、债务人请求撤回和解、债务人经与债权人会议协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不认可和解协议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依法废止。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的,如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或是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申请废止和解,或者依职权废止和解,宣布债务人破产。

  三、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

  1、一些企业规避现行,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其方法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

  2、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分立的形式,采取“先分后破”、“新老企业划断”等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

  3、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为由将原单位全部资产和资金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使原单位名存实亡;还有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之名将原公司划分为若干小公司,债权债务、经营管理与原来的母公司完全分立,使原公司成为“空壳”。

  4、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当然公司在破产清算的时候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也要进行好,以免后期带来纠纷。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744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