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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时限

2021-10-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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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是很可能需要进行鉴定的,刑事鉴定的意见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刑事鉴定意见也是需要及时的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的,那么,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时限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时限

  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五天。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应该在收到鉴定意见那天开始算起5天之内,将鉴定的意见复印件送达至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鉴定的意见指的是各行业的专家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的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的意见。同时在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时候应该注意:鉴定人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以及有关规定。

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时限

  二、刑事案件有伤残鉴定吗

  刑事案件可以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知识点在法律、法规中分布较散。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刑事案件伤残鉴定怎么申请

  刑事案件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资料,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获得批准后,持鉴定委托书申请人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片子等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2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

  刑事案件伤残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伤残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时限的内容,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五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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