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陪嫁20万属于双方财产吗

2021-10-13 15: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女方一般会有陪嫁的财产,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很多人是不够了解的,所以就需要严格的遵守规定,分割的时候也要按照原则。那么陪嫁20万属于双方财产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陪嫁20万属于双方财产吗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陪嫁20万属于双方财产吗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

  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很显然,被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部分,肯定就是属于夫妻财产的。除此之外,上述八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也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就这些财产而言,要是日后离婚的话,就不能要求进行分割。而很多不属于夫妻财产的认定都是根据婚前婚后来判断的,另外就是该财产由谁购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陪嫁20万属于双方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陪嫁20万是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53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