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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在拿到房产证后还有法律效力吗

2021-10-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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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刚需,有的甚至没买房就不愿意结婚。房屋买卖的情形也是非常多的,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行为的证明,。房屋买卖后,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那么购房合同在拿到房产证后还有法律效力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购房合同在拿到房产证后还有法律效力吗

  进行房屋买卖后,买受人拿到房产证的,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对当事人就丧失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购房合同在拿到房产证后还有法律效力吗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三、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确认房屋的归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购房合同在拿到房产证后还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房屋后,房屋所有权以生转移,买受人拿到房产证的,房屋买卖交易就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终止,买卖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约束力。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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