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021-10-01 13: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建筑工程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城市的发展是很快的,工程建设行业也在蓬勃的发展,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作为施工单位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建设边施工标准来进行的,那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法定标准,对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程建设用地的范围

  1、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可用于工程建设的用地。 建筑用地面积是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2、代征市政用地——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市政、交通部门进行管理的规划市政、道路用地。

  3、代征绿化用地——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由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市、区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包括公园绿地、河湖绿地、文物绿地、绿化隔离区绿地、交通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城市公共绿地。

  4、其它代征用地——由于建设工程的建设而造成的日照遮挡或由于其他原因,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范围,需由建设单位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并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的用地(该用地由建设单位或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定单位进行管理)。 代征市政用地、代征绿化用地、其它代征用地统称代征城市公共用地,它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所采用的调控手段。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的标准,这样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632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