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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可以转让吗

2021-09-1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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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不了解,尤其是很多做研究的工作人员,自己在工作的时候费尽脑汁想方设法研究出来的作品到底是不是职务发明创造呢,它的所有权是属于公司还是个人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可以转让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可以转让吗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单位,单位可以进行专利转让,个人不行。

  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上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可以转让吗 

  二、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专利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如何认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认识隶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

  (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并非凡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是指发明人隶属单位、借调单位、聘请单位,如果主体在发明创造完成的过程中所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系,则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

  (3)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这里强调的是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的作用和比重。对这一点,专利法并没有详细规定。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为执行单位任务而设计的发明专利,专利权是归于单位的,个人享有使用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可以转让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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