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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按什么条款

2021-09-29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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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区的物业是非常重要的,每个小区都需要设置物业,来对小区的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等进行保护,除了物业之外还有业委会,业委会需要选举的。那么,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按什么条款?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按什么条款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即是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此需要人数面积双过半。

 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按什么条款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劳动合同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人数为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按什么条款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决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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