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下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下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至2017年8月,马德里联盟共有99个成员国,中国、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美国和白俄罗斯均为成员国。
根据《马德里协定》第三条“申请国际注册的内容”第四项有关规定,国际局应对根据第一条规定提出申请的商标立即予以注册。因此,在递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申请人无一例外会收到国际局发出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已获核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相当于国内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否成功,最终还有待各国相关部门的实质审查。
国际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在马德里这个国家可以注册一些很多国家或者说是国际上认可的商标,不需要在到各各国家去申请上标注注册。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