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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宅基地纠纷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2021-12-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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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宅基地纠纷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那么房屋宅基地纠纷应该找哪一个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宅基地纠纷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房屋宅基地纠纷

  二、什么是宅基地纠纷?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农民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纠纷只是公民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

  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三、宅基地纠纷协议书

  甲方: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共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共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因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内土地归属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确定纠纷土地的应当归谁所有(宅基地证)

  2、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作为对乙方的补偿款。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给付或不予给付乙方人民币XXX元(大写:XXXX元整)。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享有在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外土地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给排水、修建道路等)。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外土地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任意处分土地(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给排水、修建道路等)。

  6、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补偿款后应当主动向甲方出具收条。

  7、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大写XXXX元)。

  8、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9、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房屋宅基地纠纷应该找哪一个部门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我们可以了解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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