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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2021-10-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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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在职场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在实际中,劳动合同在有些情况下是无效的,那么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去找法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二、没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 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双方签订的开始就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如果是劳动合同内部分条件无效的话,只要不影响到其余的那部分,那么其余的部分就是有效的。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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