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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2021-10-01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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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并不愉快时,可能会产生跳槽的想法。但是大家都知道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可以,只要两个用人单位都认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二、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可以。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日到期你就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一次性付清劳动者所有工资。30日是《劳动法》给用人单位的合理的招工替代期间,也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但是《劳动法》同时赋予了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力,所以你可以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是你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不存在

  法规及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你应赔偿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合同无约定则无需赔偿)

  三、如何处理未办离职离开公司的员工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从道德层面上来讲,未离职,最好还是不要和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否则可能面临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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