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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最新

2021-12-02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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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关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最新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2.呼吸音明显减弱;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以上的叙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我国未成年工能上班吗,这个问题的详细答案。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相关保护规定也明确列出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若有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同样属于犯罪。这些就是找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二、在我国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规定 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最低就业年龄《劳动法》第 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我国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6岁。未成年工是指16周岁至l8周岁的劳动者。

  (二)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将专门制定相关规定。

  (三)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未成年人从事的劳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最新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未成年工其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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