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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完医疗期还能请病假吗

2021-09-1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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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社会发展,国家对于一些社会福利的完善也越来越好,保障人权,对于我们所享受的权利,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但是一些固定的福利并不妨碍我们申请其他事项。那么你知道享受完医疗期还能请病假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享受完医疗期还能请病假吗

  可以。病假不批是违法的,如果公司违反制度的约定将请假的员工按旷工处理,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期限: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什么是“病假”?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工资及疾病救济费: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总的来说,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在劳动者生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病假是员工需要治疗的期间,决定权在于劳动者本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为您带来的关于“享受完医疗期还能请病假吗”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阅读以上法律知识,我们知道,享受完医疗期,对于之后的生病都请假依然是可以申请的,这不妨碍病假,同时这也是我们的权利,我们有些人无法胜任。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存在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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