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的登记程序: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因继承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书面登记申请书、不动产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为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
2.方便企业、群主,减轻当事人负担。
3.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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