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明声明人,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地址以及身份证号;
2、我父亲(母亲)XXX于XX年XX月XX日因XXXXX,留下遗产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声明人签字以及表明日期。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在继承开始后,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为默认继承。但是受遗赠则需要当事人表示出接受或放弃,否则视为放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