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了的财产和权利有: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
5.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
6.被继承人配偶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部分的财产;
7.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财产继承权债务人可以放弃,但是侵犯到债权人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继承遗产不是必须要公证,具体如下:
1.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2.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如果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那么也需要进行公证,公证主要是公证这个证明。如果户籍在一个户口本上就不用公证亲属关系,但是如果要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就需要继承遗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