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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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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遗产继承的时候一般是按照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因此这个过程就会涉及到遗产分割的不同,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也不一样。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遗产分割的效力应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就有权分割遗产,但在实际生活中,通常继承开始后经过一段时间,继承人才着手按照各自的应继份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在这期间,遗产可能会由于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化,如因孳息而增值,为他人侵占、损坏等。各继承人按照其应继份取得的遗产,是按照分割时的遗产状况为准,还是按照继承开始时的遗产为准,这就涉及遗产分割的效力从何时开始的问题。

  (二)我国继承法未明确规定遗产分割的效力

  理论上一般认为,遗产分割的效力应溯及至继承开始。因此,各继承人在取得分割时尚存的应继份及其孳息外,还有权请求侵犯其应继份的侵权人返还遗产或赔偿损失等,以实现继承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遗产分割之后,生存配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不受干涉

  我国《继承法》第30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可以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取得遗产的应继份。遗产分割完毕后,生存配偶对于取得的遗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即有权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干涉这些权利。否则,生存配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给予法律保护,由法院判令侵权人排除妨碍和干涉、赔偿损失等。

 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二、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怎么办

  (一)用被继承人的财产先清偿债务

  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二)先继承,后按继承份额比例清偿债务

  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有时,被继承人遗留的都是实物或不动产,各继承人要求保留这些实物作为纪念或使用这些不动产的,也可由各人先继承实物或不动产,然后按照实物或不动产价值的比例分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三)有受遗赠人情况下的债务继承

  如果几个继承人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一般地说,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按照遗嘱和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并执行遗赠。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若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遗产分割只要有协议,由全部有继承权的人签字,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不用公证也行,这点需要大家注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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