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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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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中国人都是比较喜欢存钱的,自己却舍不得花,以防万一,这种想法也是好的,但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人的消费观念都变了,开始提前消费,甚至为此欠了很多钱,都变成了债务人,那么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creditor)相对。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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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三、债权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债务人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所以我们要理性消费,要是没有什么特别紧急的事情的话,最好不要借款,即使是借款的话,也要找一些正规的金融机构,千万不要去借高利贷,不然是偿还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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