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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写"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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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们而言房屋产权证共有情况的单独所有,那就是产权人一个人拥有,如可以属于夫妻共有,加个名字就行,前提是房子无贷款,产权人同意加名。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不动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写"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写"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财产所有形式可分为“共有”和“单独所有”两种。

  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的证明,但并非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唯一和最终根据,在登记为单独所有与真实为夫妻共有的情况下,应当据实确定物权归属,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单独所有”的含义及法律意义。

  对于“共有”的定义,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对于“单独所有”目前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定义。住建部《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说明中指出“【共有情况】记载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不属共有情况的,填写单独所有;属于共有情况的,填写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依此表述,共有作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形式,是与单独所有相对而言的。

  单独所有指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人一人所有。这种解释,符合社会大众对“单独所有”的通常理解。

  《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这在法律上意味着登记人单独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与他人无关。如果他人提出异议,主张是共有财产,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证明。

不动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写"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二、不动产登记证如何共有

  增加不动产共有人实质是将原权利人所有的部分不动产份额转移给增加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7条“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因此,增加共有人申请的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应为转移登记。实践中,人们常常通过买卖、赠与的方式实现共有人增加。

  三、按份共有的登记规则

  按份共有不动产在申请取得登记时,重点要明确并记载共有人的份额,这样也就确定了各自的权利大小。如果各方无约定份额,也无法从提交材料中得知各自出资额,则视为等额按份共有。登记机构在受理这类不动产登记时,应询问各共有人对份额约定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与合同中出资额比例不一致的份额约定,要取得所有共有人的一致表示结果,如因个别共有人未能共同前来申请登记、出现份额不等而可能侵害其他共有人情况的,登记人员应告知申请人出具其他未前来申请共有人的委托书和份额约定书。

  按份共有不动产在处分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共有人处分自有份额,此时无须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为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除自有份额的赠予外,在将自有份额卖给第三人时应出具已提前告知其他共有人且其他共有人放弃购买的证明;二是共有人处分整个不动产时,需要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申请处分登记时应提供该同意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精神,此同意书或由2/3共有人共同在登记机构签署委托书,或其委托书经过公证。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写"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按份共有不动产在申请取得登记时,重点要明确并记载共有人的份额,这样也就确定了各自的权利大小。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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