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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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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地程序违法,可以提起诉讼,遇到违法征地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纪检部门举报,公民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征地过程的具体违法情况而定。那么,怎么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一、怎么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

  二、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应该享有哪些知情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在施工场地悬挂;没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同时该意见又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违法征收土地显然是属于征地方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来处理,对于相关行政机关确实存在违法强拆的情形的,应当由上述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严重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法征地行政起诉状是怎样的

  原告:**镇**村*组。

  诉讼代表人:姓名,性别,19**年*月**日生,汉族,住***区**镇**村*组,联系电话:***********。

  被告:***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胡**,职务:区长。

  被告:***区**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王*,职务:镇长。

  请求事项:

  一、确认被告对原告所有的位于**的土地实施的征用行为违法;

  二、责令被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征地报批之前未经被征地农民即原告知情、确认;未告知被征地农民听证权利也没有举行听证。

  二、涉案土地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尚未清理,被申请人不应批准征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4]28号)第二十四规定: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重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在被申请人作出涉案征地批复之前该片区房屋已经被拆除十几处,属于非法批准使用土地行为。被申请人在涉案土地上的违法用地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之前,批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三、被征地农民没有得到合法、妥善安置。

  四、被申请人审查不严,报批材料存在虛假。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申请报批的土地是用于联盟路项目建设,不是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被申请人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名义作出471号征地批复,明显是审查不严,欺骗联盟村村民。

  五、被申请人作出的批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基于以上事实,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呈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镇**村*组

  ****年**月**日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怎么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怎么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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