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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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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人与债权人之间法律是允许其进行债务抵消的,但是当事人之间要想进行债务抵消则需要构成相应的法律要件才行。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对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法定抵销权异议期可以多久

  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债权是否可以抵销,应分别情况:引起主动债权的合同可撤销时,在其被撤销前,债权为有效,可以抵销;如果其后被撤销的,因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抵销也成为无效。引起被动债权的合同为可撤销时,如果撤销权人知其为得撤销仍为抵销的,则可以认为其放弃撤销权,抵销有效;如果撤销权人不知其为得撤销,则在抵销后仍可行使撤销权,在合同被撤销后,抵销也为无效。对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其是否发生效力,尚待第三人的同意或者本人追认才能确定。如果第三人同意或者本人追认,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化为有效行为,可以抵销;如果不同意或者不追认,则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化为无效民事行为,不发生抵销问题。

  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抵销的功能之一就在于节约交易费用,免去不必要的交易行为。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在实践中,适于抵销的,往往是金钱或者种类物。正因为要求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故抵销通常在金钱债务中适用较多。双方当事人的给付物的种类相同时,有几种情况不得抵销:1.标的物种类虽相同,但品质不同时,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品质较好的种类物可作为自动债权主张抵销;2.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约定债权一般不能与法定债权抵销,法定债权人可以放弃其法定债权的特殊利益而主张与约定债权人抵销;3.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未到期债权一般不能与到期债权相互抵销,但到期债权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而与未到期的债权人主张抵销。

  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不能抵销的债权主要有两种:一是性质上不得用于抵销的,如不作为的债务;二是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履行的债务。从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中可以看出,自动债权与受动债权之间强调的是所负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与品质相同,法律并未规定二者之间必须是基于同一事实或存在同一法律关系。

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二、法定抵消权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通知的形式作出,当事人通知的义务是法定的,但对通知的方式以及应当何时作出通知未作规定。关于通知的方式,法学专家认为在法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方式与书面通知的方式应该说都是允许的,这样符合民法中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理。只是原则上应提倡使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遵照其规定。关于法定抵销权通知的时间,合同法未予限定。 从理论上说,只要符合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可以随时行使法定抵销权。有权行使法定抵销权的当事人作为被告在行使抗辩权过程中为达到抵销债权、保护自己的目的,可以抗辩的形式行使法定抵押权,行使抵销权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生效,无须另行提起诉讼。在诉前可行使,在诉讼中行使也并无法律上的障碍。只是应由引发纠纷一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关于法定抵销权行使的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抵销权行使后,双方对等数额的债权因抵销而消灭,为债的绝对消灭,故抵销权行使后不得撤回;第二,双方债权的数额不符时,对尚未抵销的部分,债权人仍有受领清偿的权利;第三,抵销生效时,双方债权的消灭效力溯及到抵销权发生之时。抵销权发生后的互生利息,统归消灭;抵销后的迟延给付责任,归于消灭,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也得以免除。

  三、法定抵消权力

  撤消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有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该行为的权利。

  抵消权。抵消是指借款与贷款人之间互相负有债务时,各自用其债权来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双方债务在对等范围内归于消灭。抵消具有法定和合意两种形式。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定抵消必须是债务的标的物种类、 品质相同,且双方债务均已到期。而合意抵消对此不作要求,法定抵消权的行使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而合意抵消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金融机构在主张法定抵消权 时要注意不得附加条件或附加期限。合意抵消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是贷款依约定在借款人账户上扣收款项,但有三类款项不能划扣:一是正在冻结期内的存款,二是信 用证保证金,三是产业工会、基层工会的资金。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由于其实体权利并没有消灭,也可以通过抵消权的行使来实现。

  《企业破产法》中抵消权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1、债权人的债权已经依法申报并得到确认

  2、主张抵消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申请之前

  3、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抵消权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以及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还有便是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对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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