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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他借了我的钱,然后一直没有还给我,最近我知道他在别人那里还有债券而且完全可以够还我的钱了,能挣钱马上要到期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个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应该怎么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呢?

其它综合
2018-12-28 13:21: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根据《合同法》第73条及其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不存在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的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时间,未到期的债务一般不能主张代位权,不然将有害债务人的期限利益。
      4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 您好。国家法律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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