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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吗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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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改革开放人口增多,民众对土地的需求与日俱增。基本的城市土地大多已经被占有,那么属于农民的土地有些便成了商业改造的来源。那么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吗?关于农村占地补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征地工作的相关程序又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吗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由此可知国家对于土地占地补偿的标注是明确了的。

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吗

  二、农村占地补偿的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6.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7.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三、征地工作的相关程序

  征地工作程序应当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吗”的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首先可以知道我国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其次我们知道了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后是农村征地补偿的程序。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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