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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代位权纠纷答辩状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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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位权一般是运用在债务方面的内容,对于代位权也是会产生一定的纠纷,而针对该方面的纠纷也是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处理,在法庭上面对纠纷的处理也是需要进行答辩。以下就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下代位权纠纷答辩状应怎么写。

  一、代位权纠纷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欠款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本案系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本案原告却以自然人**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的被告主体资格明显不适格,因此被告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所称的团款,是指两个旅行社(**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发生的费用,而旅行社是依据《旅行社条例》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因此,两个法人之间的欠款纠纷的诉讼主体是法人,而原告向自然人主张债权明显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必须要有适格的被告,本案以自然人为被告,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被告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讼。

  被告对原告负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退一步说,两个旅行社因业务之间发生的团款纠纷而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假使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被告(自然人)来履行偿还的义务,也已经因以下原因履行完毕:

   怎么写代位权纠纷答辩状   

  (一)原告与被告之间因互负债务而抵销了总债务之中的一部份。

  既然原告因两个旅行社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我方当事人(被告)主张债权,也就是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自然人主张债权,对方(原告)就是承认了这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原告于2014年2月28日借给被告10000元(一万元),被告一直没有进行清偿的这笔债务,这也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此,两个债务之间的性质是一样的,理所应当的可以进行抵销。

  (二)被告用现金已经偿还了另一部分。

  被告已对原告进行了四次付款。从原告收到被告的款,并写下的四张收条给被告,我们不难看出被告告已经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偿还了原告35000元的债务。

  (三)原告对被告剩余的所有债权已经转让给了***旅行社,并且被告已经履行完毕了此笔债务。

  在债权转让账单及情况说明的这组证据中我们不难看出,本是原告欠***旅行社的款,而由我方当事人(被告)来偿还的,并且原告(**)也同意从**欠款中扣除。因此,原告实际上是把对被告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了***旅行社,并且被告已经向***旅行社将此笔债务(65700元)进行了清偿后,原告对被告的债权就已经散失了。债权债务本身是具有相对性的,被告向***旅行履行债务,是因为***旅行社从原告那里取得了对被告的债权。被告本没有向***旅行社履行债务的责任,正因为原告对被告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了***旅行社,被告才向***旅行社支付了65700元。因此,原告已因债权转让的原因,而散失了对被告剩下的所有债权的主张权。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

  答辩人:**

  xxxx年x月 xx 日

  二、代位权答辩状

  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不属于当事人,是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的。

  三、代位权

  我国《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 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代位权答辩状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代位权答辩状以及代位权等相关知识的解析,这方面的诉状是有一定的格式要求,需要有答辩双方,说明相关的事由。总之,答辩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提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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