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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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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进行诉讼活动中,债务人财产的界定,关系到整场诉讼关系的输赢,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等等,我们应该如何界定他们的财产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讨论,力图阐释这个问题。

  一、债务人财产如何界定

  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其主要构成为:企业自有的财产。企业自有的财产是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包括:

  1、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部分资产指企业现存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括注册资本、利润,主要包括企业的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或者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等。

  2、破产企业享有的土地、水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水面使用权、采矿权。

  3、设定了担保权益或优先权的财产。原《企业破产法》规定,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本法中,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债务人财产,具体包括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

  二、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

  债务人财产包括债务人企业所享有的一切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具有排他性,为典型的财产权利,主要有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等形式。因这些物权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物权请求权,当然构成债务人财产。

  2、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债权。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权有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费用返还请求权等。债务人企业依法取得的对他人债权,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利益,应属债务人财产。

  3、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证券权利。破产宣告前,债务人企业因为票据行为、购买债券、股票等法律行为,取得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上述证券持有人享有的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权利,构成债务人财产。

  4、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一般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债务人企业在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即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或专有技术的权利等。

  5、债务人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法人被宣告破产时,不论它的成员或股东的出资期限是否已到期,凡承诺缴纳出资的法人成员或股东,只要其尚未完全向债务人企业全额缴纳出资的,均应当缴纳;债务人企业同时享有要求缴纳出资的请求权。

  6、其他财产权利。凡是债务人企业享有的、可以用财产价值衡量并可以变现为金钱利益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财产权利,如债务人企业享有的专有技术、商号等,也应当列入债务人财产。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亦属于债务人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3、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4、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5、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6、破产企业内的社团经费及其拥有的财产。破产企业内的社团,主要有企业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

  7、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

  上文主要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分析,划定了债务人财产法定范围是什么、哪些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论述了债务人的财产是怎么认定的。如何界定债务人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够追认回多少财产,关系到债权人的损失和收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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